把规范用工中“隐形陷阱”的破解这件事提上日程,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必须把法治网络织密。最近,有些求职者碰上了新花样:企业把“试岗期”、“适应期”挂在嘴边,其实是不想把试用期的事儿当回事,期间不给工钱也不交社保,甚至想辞退人就辞退人。他们打着“双向选择”的旗号,实际上是把成本和风险全推给了干活的人。这种现象背后藏着好几层问题。 第一个是法律规定不够清楚。现在的规矩说过了只要有干活的事实就算是劳动关系,但有些公司就故意弄个“试岗”、“考察”出来,好赖不承认自己该承担的义务。第二个是监管跟不上趟。劳动监察往往是等别人来投诉才动手,对于那些藏得深、证据难找的变相用工很难抓到,这就让有些违法企业钻了空子。第三个是打工人维权太难了。现在找工作竞争这么大,大家生怕丢了饭碗,不敢硬气地拒绝不合理条件;就算去讨说法,也因为找证据难、过程磨叽、花钱多而不敢去折腾。 要是这些乱象不管控,后患无穷。对劳动者来说,拿工资、拿社保、工作稳当的权利都没了保障,时间长了大家就觉得就业市场不公平不安全。对企业来说,短时间省点钱算是占了便宜,但要是一直这么乱来名声搞坏了、矛盾激化了,对企业长期发展肯定没好处。对社会来说,这种行为要是蔓延开去,法律就没人信了,就业市场也没法长久安稳地发展下去。 解决这个问题得下功夫系统治理。第一,要让法律条文跟实际操作对上口子。建议司法那边把标准定死:只要是干了活就算是劳动关系,不让公司换个说法就想耍赖。第二,监管得主动出击、看得更透。劳动监察部门可以用大数据盯着看,多部门联手合作,重点检查那些用工多的行业和新冒出来的就业形式,发现问题立马预警并联合处罚。第三,得实实在在降低维权的门槛。试着搞个纠纷快速处理的机制,简化证明手续,多给点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支持,让打工人敢说话、能维权。 往后看就业形态会越来越复杂多样,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要跟着变着法儿来。一方面得把法律法规体系补全了,让它能罩得住那些新的工作模式;另一方面得让企业心里有数、自觉规范用工。只有全社会都尊重劳动、相信法治才能解决问题。只有每一份劳动都得到该有的尊重和保护,才能保住民生根本的底子,把发展的基石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