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持续引发关注。如何依法惩治的同时有效预防再犯,成为司法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印发的《关于继续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对上述问题作出系统回应。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职责定位。检察机关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准确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此导向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客观把握:未成年人心智尚在发展,违法犯罪往往与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心理偏差等因素对应的,具有较强可矫正性,因此应把教育矫治放在首位。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检察机关需要把握好案件处理尺度,既依法维护秩序,也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留出空间。 预防在前、早期干预是该意见的突出重点。检察机关将从多上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干预与矫治。一方面,做实精准帮教,结合个案情况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另一方面,加强对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推动相关机构依法、规范运行。同时,推动社会观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更加完善的关护网络。上述举措旨在降低再犯风险,帮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社会。 家庭和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关键场域。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依法落实督促监护令,推动从源头减少诱因。这意味着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案件,也要通过司法方式促进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推动学校完善法治教育。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中,检察机关将强化与教育行政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学校、家庭、司法协同发力的保护格局。 网络与社会环境治理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尤其是网络环境治理。现实中,网络不良信息、网络诈骗以及不规范商业行为等风险,可能诱导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形成更有力的社会保护合力。 队伍建设与科技赋能是落实工作的基础支撑。意见就打造高素质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以数智手段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作出部署。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更多兼具法律、心理、教育素养的办案人员,同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办案效率与精准度。
这份制度设计强调依法治理与教育挽救并重,回应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关注,也反映了现代法治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从单纯惩治向预防矫治并重,从单一司法发力到社会协同共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正加快向“主动预防”转变。随着对应的举措落地,如何在惩治与挽救之间把握尺度,如何把制度安排转化为治理实效,仍需要司法机关与社会各界在实践中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