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新构建全周期保障体系 为312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托举成长蓝天

儿童福利事业关乎千家万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困境儿童的重要群体,面临着独特的生活困难和成长障碍。

来自胶州市的小雪虽然父母健在,但因符合特定情形而被列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要社会和政府的特殊照护。

这一现象反映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部分儿童因家庭特殊原因陷入困境,迫切需要建立系统、全面的保障机制。

面对这一现实问题,青岛市主动作为,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程。

今年,该市14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立足儿童群体的多层次需求,在保障范围、办理流程、服务模式等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性创新。

这一举措标志着青岛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正在向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人文的方向发展。

在保障对象确定上,实施意见明确将青岛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重残、重病、失踪、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监禁等8类情形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畴。

这一界定既遵循法律规范,又充分考虑了现实中的多种困难情况,确保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得以实现。

同时,保障期限的延伸至成年后就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体现了从基本生活保障向教育支持的有机拓展,真正为孩子们"求学路上全程护航"。

在办理流程优化上,青岛市构建了"申请—查验—确认—终止"的闭环管理机制,推行"部门信息比对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的材料提交负担,同时取消公示环节以保护儿童隐私。

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以儿童为中心的人文关怀,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维护了困难儿童的尊严。

建立的动态退出机制确保了"应退尽退",防止了保障资源的浪费,实现了精准投放。

在保障内容构成上,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涵盖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五大领域的全维度保障体系。

对于医疗保障,给予医保个人缴费补助,为成年后未继续就学的儿童提供6个月一次性生活费,同时提供重点就业帮扶与保障性住房支持。

这种立体化、多层次的保障设计,既解决了燃眉之急的生活困难,又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地,青岛市构建了动态核查、多部门协同、市区资金分担等配套机制。

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这一体制机制创新,使得政策不仅停留在纸面,而是通过有效的组织体系转化为实际的帮扶行动。

在集中养育模式创新上,实施意见推出"无力照护可集中养育"政策,针对实际照料人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妥善照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市儿童福利机构可依法接收入院并提供集中照护。

照护服务标准参照机构孤儿标准,既减轻了家庭负担,又充分发挥了福利机构的专业优势。

这一做法既是对现实困难的有效回应,也是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制度善意的生动体现。

从2025年的实践成果看,青岛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

全年为452名儿童发放助学金290万元,人数同比增长24%;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5941万元,兜底3124名困境儿童成长生活,资金发放准确率、及时率连续保持100%。

实施"护佑健康"项目为3000多名孤困儿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在基层守护网络织密方面,青岛市建立了个案会商机制,跨省跨市协调解决救助安置问题;在平度新河镇等地建成7所"筑梦驿站",为基层困境儿童提供了有温度的关爱服务。

同时,出台《青岛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发布涵盖教育、医疗等领域的22条基础服务清单,保障约13万名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城市服务,充分体现了城市包容性发展的理念。

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进一步丰富了保障体系的内涵。

青岛市举办"筑梦"系列儿童关爱活动28场,惠及3000余名儿童;启动"圆梦合伙人"计划,联动爱心企业将社会关爱力量精准送到困境儿童身旁;连续三年开展"益路童行·圆梦成长"项目,2025年为2400余名困境儿童实现"微心愿"。

这些举措充分发挥了政府、社会、家庭的协同作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福利事业的良好局面。

展望未来,2026年青岛市将以实施意见为契机,持续深化儿童福利事业改革发展。

进一步统筹慈善资源,擦亮"筑梦"品牌,建立"慈善探索、政府接棒"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先行试验功能;建设示范型"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嵌入便民服务为家庭减负;加大对孤独症、重度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注,通过市儿童福利院"开门办院"等模式,提供更加普惠专业的康复、生活和教育支持。

儿童福利的温度,体现在对最脆弱群体的制度性守护。

以更清晰的对象界定、更便捷的办理机制、更完整的服务链条推动保障“不断档”,不仅是对个体成长的托举,也是城市治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的体现。

面向未来,持续把资源用在“最需要处”、把服务送到“最关键处”,让每一名困境儿童都能在稳定预期与社会关爱中走好求学路、成长路,才能真正把“应保尽保”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