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农历新年,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安全监管压力随之增大。
蛟河市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烟花爆竹经销点实施"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消防器材有效性、货物堆放合规性等关键环节。
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点存在灭火器过期、产品混存混放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立行立改。
此类安全隐患的成因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部分商户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存在"重经营轻安全"倾向;二是季节性临时销售人员专业培训不足;三是极个别商家为追求利润违规超量储存。
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处置,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风险隐患,联合检查组采取"检查+教育"双轨模式。
一方面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另一方面组织商户参加安全培训,签订责任承诺书。
公安部门同步加强街面巡逻,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识,通过车载广播循环播放安全提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行动创新推行"安全半径"管理法,明确要求销售点30米内禁绝明火,并划定城区12处集中燃放区。
应急管理部门还建立"网格员+商户"联防机制,配备专用防爆柜统一存放临时撤柜的烟花爆竹。
从长远来看,蛟河市正着手修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拟将人脸识别系统接入销售终端,实现购买人信息可追溯。
业内专家指出,这种"科技+制度"的监管模式,为破解季节性安全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安全过节既靠监管力度,也靠每一名经营者与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
把风险想在前、把措施落在细处,才能让烟花之“美”不被事故之“险”所替代。
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更细致的宣传引导和更稳定的社会面防控共同发力,才能守住节日平安底线,让群众在祥和氛围中迎接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