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时节,火气上来了,大家都忙着收稻子,天干物燥再加上点火烧杂草,森林防火这就变得特别关键。铜仁公安早早就动手了,给隐患排查、宣传车、无人机巡查都安排上了,专门盯着那些偷偷点火的人,谁露头就打谁,就是要保住青山绿水。 松桃县迓驾镇晚森村的罗某某在龙洞湾放羊,顺手把路边的塑料袋烧了,风一刮火星窜到草里,火从龙洞湾烧到了雷公坡。这火大得连刑事立案的标准都够了,罗某某因为这事被警方立案调查。 蓼皋街道江桥村的龙某用打火机点稻草,结果风大草干烧起来了,火苗窜进林地,赔了30多万元。警方也以失火罪把他抓了。 大坪场镇的杨某不听劝,上坟烧纸结果引发大火。杨某被刑事拘留了,等着他的除了坐牢还有罚款。 沿河县黑水镇爱群村黑水沟坡突然着火,警察第一时间去灭火,后来查到村民唐某霞有嫌疑。唐某霞承认是故意放火,被罚款500元。 《刑法》里的规矩挺吓人:要是故意烧秸秆把人烧重伤或烧死了,或者赔了大钱,那就是放火罪,最重能判死刑;要是不小心点着了火(失火罪),轻则判三年以下。 《消防法》里也有硬性规定:在加油站旁边烧秸秆就是违法用明火,轻则警告或罚500元,重则拘留五天;如果因为烧秸秆把人烧了伤了(过失引起火灾),就得拘留十天到半个月;要是故意去烧别人的秸秆造成损失(故意损毁财物),就得拘留五天到十天还得赔钱。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日常的处罚也不轻:要是不服从政府的紧急决定,就是警告或者罚款二百块;要是骂禁烧的工作人员或者打人家一顿,就是拘留五天到十天还得赔钱;要是不配合还打干部,就按第42条或第43条来罚。 《森林防火条例》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联手处罚:没有批准就在外面点火的(未经批准野外用火),县级以上林业部门会责令你停工、警告,还要罚200到3000元(个人)或者1万到5万元(单位);如果没酿成大错(尚不构成犯罪),就得去补种树木;要是还污染了空气(违法焚烧秸秆),就得责令改正甚至罚款。 秋收的时候大家都得按流程来收工前要“三查”——看看火星灭了没、余火还有没有、周围有没有危险;进山别带火种抽烟别乱扔烟蒂;上坟改用鲜花或电子香烛;要是看到冒烟赶紧打12119或119说明位置和树种。 绿水青山可不是大家的公共财产(公摊资源),是我们家的自留地啊。一次随手一烧可能就把十年的树林都毁了;一次报警求助可能就保住了万亩林子。大家得把“禁止野外用火”这六个字刻在脑子里——不光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子孙后代啊!让秋收只收金黄的稻谷别收牢房的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