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精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 2025年立案侦办环保刑事案件3.7万起

近年来,生态环境安全与资源要素保障相互交织,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呈现链条化、跨区域、隐蔽性增强等特点,对生态系统稳定性、公共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形成叠加压力。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性任务,突出依法严打、源头治理与机制建设并重,努力把破坏生态的风险隐患消除在前端、化解在基层。

一是问题层面,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对治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从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盗采河砂,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捕捞等活动,部分违法行为与产业链利益绑定,容易滋生“多点散发、团伙运作、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形态。

尤其在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资源富集地带,违法行为一旦形成规模化、持续化,将对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造成长期影响。

二是原因层面,利益驱动与监管缝隙叠加,催生违法空间。

一方面,个别地区在资源开发利用、固废处置、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侥幸心理,逐利动机强、违法成本低的错误预期易诱发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跨区域流动性增强使得“上游产生、异地倾倒”“昼伏夜出、快速转移”等手法更易得逞;同时,一些环节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

针对这些特点,执法需要从单点打击转向体系作战,从事后查处拓展到全流程防控。

三是影响层面,打击与治理并举有助于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提升治理效能。

公安部通报,2025年以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昆仑”专项工作,对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实施精准打击,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3.7万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45起,组织开展区域会战、集群打击15次。

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开展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平安原野—2025”等专项行动,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6万起,集中排查处置一批风险隐患。

围绕重点流域治理,持续推进“长江禁渔”“平安长江”等系列行动,立案侦办涉渔刑事案件2900余起,查获涉案渔获物17.8万公斤。

相关行动在震慑违法犯罪的同时,也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提供了更稳定的制度环境与安全保障,推动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改善。

四是对策层面,关键在于完善协同机制、压实链条责任、强化主动预防。

公安部介绍,在部门协同共治方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建立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执法司法协调机制,并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部门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殡葬设施、长江黄河流域盗采河砂等专项整治,形成信息互通、线索联动、案件协作的工作格局。

对侦查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公安机关通过提示函、建议书等方式及时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从“破案”向“治源”延伸。

与此同时,加快生态警务机制建设,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围绕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任务抓落实,以制度化方式提升常态治理能力。

五是前景层面,生态警务将与现代治理体系深度衔接,推动形成更可持续的保护格局。

按照部署,到2027年基本建成、2035年成熟定型的“两步走”目标,生态警务建设将更加突出“预防在先、协同为要、科技赋能、法治保障”。

随着执法司法协作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案件协同能力持续增强,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有望被进一步压缩。

同时,通过将打击整治与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公众参与等工作衔接联动,能够更好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稳固的安全支撑。

从刑事打击到源头治理,公安机关正在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司法保护路径。

当一张由法治利剑、科技防控、多元共治编织的守护网逐渐成形,不仅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更昭示着:绿水青山的保卫战,正在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塑造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