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销婚外赠与 违反忠实义务的财产处分被判无效

问题: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行为是否有效?辽宁省锦州市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2025年,已婚男子王某伟隐瞒婚姻状况,以离异身份与90后女性周某恋爱,并为其购买了一枚价值25012元的黄金手镯。王某伟的妻子翟某清发现后,认为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周某返还财物。 原因:法院审理指出,王某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用于婚外关系,既违背婚姻本质,也损害社会公序良俗。本案中,王某伟的赠与行为明显超出家庭日常开支范围,且与维护婚姻关系的法律精神相冲突。 影响:此案判决具有典型意义。一方面,它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范围,强调了忠实义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司法参考。周某辩称自己不知情且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法院未予采纳。法律专家表示,此类案件中,受赠方是否“知情”并非关键,重点在于行为本身是否违反法律原则。 对策: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有关司法解释指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但一方擅自处分重大财产的行为无效。尽管周某声称手镯已丢失,法院仍判决其按购买价格折价返还,表明了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力度。 前景:随着社会发展和婚姻观念多元化,类似纠纷可能增多。此案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为公众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法律界人士建议,夫妻双方应增强财产管理意识,避免因不当处分财产引发纠纷。同时,司法机关将继续通过典型案例强化法律对家庭关系的规范作用。

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纽带,更是权利义务的结合体。法律对婚内不当关系中的财产赠与予以否定并要求返还,反映了对家庭稳定、财产秩序与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坚守忠诚与诚信,守住共同财产的边界,既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身生活秩序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