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非遗保护新政 六大体系助力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兼具历史记忆与现实价值,但快速城镇化、人口流动与消费方式变化背景下,一些传统技艺面临传承断层、记录不完整、展示渠道单一、市场转化粗放等问题;部分项目“有名录、缺场景”“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仍需通过制度化、工程化手段加以改进,确保非遗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 原因:广西非遗资源类型多样、分布广泛,既涵盖多民族传统音乐舞蹈、民间文学、民俗礼仪,也包括传统工艺与民族体育等,保护对象“点多面广线长”。同时,边境地区、民族聚居区与部分脱贫地区公共文化供给相对薄弱,专业人才和传承平台不足,导致非遗保护工作在标准化、数字化、常态化上存短板。加之文旅市场快速扩张,若缺少科学边界与评估机制,容易出现过度商业化或同质化开发的风险。 影响:非遗保护成效不仅关乎文化根脉赓续,也与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密切涉及的。把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相衔接,有助于把“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带动就业增收与特色产业培育,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同时,通过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与高质量供给,能够提升地区文化软实力与旅游目的地竞争力,为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区提供持续支撑。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的阶段性目标,并以“六大体系”系统推进,强调从“规划图”走向“施工图”。 一是完善调查记录体系,强化数字化采集与动态更新,推动非遗资源底数更清、档案更全、管理更准,避免“漏项缺档”,为分级分类保护提供依据。 二是细化代表性项目保护制度,明确分级清单与管理规则,建立年度评估与有序退出机制,突出保护实效,推动项目从“入名录”转向“强生命力”。 三是优化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健全“传帮带”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与绩效导向,促进真学真传、能者上、优者奖,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 四是深化区域性整体保护,在民族聚居区、边境及老少边穷地区推进非遗生态保护区建设,强调“以区域保系统、以系统带项目”,推动“一片区一档案、一项目一档案”,提升整体保护水平。 五是加强传承体验设施建设,支持新建改建展示体验中心、研学基地等,补齐公共空间与服务供给短板,把“看得见”更变为“进得去、学得会、带得走”的体验。 六是强化理论研究支撑,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完善研究平台与经费保障,形成年度成果发布机制,以学理化、体系化研究反哺政策与实践,提升保护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在利用路径上,文件强调分类施策、合理利用:推动民间文学数字化保存与传播,鼓励表演艺术在保持本真基础上活化呈现,支持传统工艺走品牌化、标准化、品质化道路,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化、民族民俗场景化展示等方式,并推动非遗与旅游、教育、文创、数字服务等融合发展,培育“非遗+产业”示范,形成可复制的带动模式。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脱贫地区,提出在财政补助与市场推广等予以倾斜,促进成果共享、普惠发展。 在传播普及上,广西将打造“四季非遗”等常态化活动,并推动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完善中小学特色课程与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培育示范学校,增强青少年文化认同。通过电视、短视频、直播等多渠道传播,扩大触达面,推动非遗走近日常生活、融入公共文化空间。 前景:随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数字化能力持续提升、传承平台不断拓展,广西非遗保护有望形成“保护更精准、传承更有序、利用更规范、共享更充分”的工作格局。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握好保护与利用的边界,完善知识产权与质量标准,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水平,同时加强跨部门协同和基层执行力,推动非遗从“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在文化自信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中释放更大潜能。

非遗保护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广西此次推出的升级方案,通过系统性创新举措,为传统文化发展提供了新路径。从资源调查到动态管理,从单一保护到融合发展,这些转变标志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化。随着方案落实,广西非遗文化将成为推动地区发展的重要力量,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