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旷工懒政”要多管齐下

湖南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公布了一项人事调整,直接把易友、吴福林、刘国栋等9名在编人员因为超过15个工作日无故脱岗给解除了聘用关系。这种长期不上班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单位规定,也反映出基层考勤和监督上的漏洞。近年来,“在编不在岗”的现象经常发生,这让公共服务的效率下降,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管理干部队伍的力度必须要加强。2014年实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这次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个条例,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然而,基层单位执行这个规定时往往不太严格。很多人把编制当成铁饭碗,缺乏工作的责任感。现在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让大家遵守纪律是必要的。这次对旷工人员的处理起到了警示作用。它告诉大家编制不是护身符,工作是必须要履行的职责。这样做有助于保持人事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形成能进能出的良好机制。同时也提醒其他干部要重视纪律和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整治“旷工懒政”的问题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完善考勤、考核等制度,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动态监管。其次要加强日常监督和问责,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履职的现象。另外还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完善的岗位聘任和退出机制。还需要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培训,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责任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也需要密切配合,曝光典型问题以形成震慑力。这次处理行动体现了基层治理向着法治化、规范化迈进的决心。编制和职务都不是免责牌,只有严守纪律、尽职尽责才能适应新时代公共服务的要求。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和数字化管理手段普及,干部履职监管将更加精准高效,公共服务质量也会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