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印发

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成为了这次新规的上位法依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想让实验室里的那些“纸面成果”真刀真枪地用到一线监管中,在2017年的创新驱动大背景下,总局印发了这份文件。 所谓的科技成果,范围很广,不止是那些能直接卖钱的金点子,连那些看着不赚钱却能救命的公益性成果也算数。比如新制定的标准、能提高审核效率的技术方案,或者是风险监测模型。一句话总结,只要能给科学监管提供支撑的东西都算成果。但这些成果还得具备实用价值,要么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要么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 这套转化体系要搞三级联动。总局科技主管部门要定规则做裁判,负责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省级局和直属单位要做管家搭舞台,拿出真金白银并把流程拆成任务清单;完成单位得打主攻当先锋,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和专业化队伍。 转化方式要由市场说了算。除了涉及秘密的情况,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用事前审批备案。只要领导班子依法决策、勤勉尽责且没谋私利,出了什么问题都不用担责。不过核心技术还是得留在家中,如果非要出国就得按程序报批。在作价投资之前还得先找专业机构评估估价。 收入全部归单位留用不上缴国库,但奖励必须真金白银。不管是转让、投资还是自己实施,奖励比例一律不低于50%。具体来说有六种情况:技术转让或许可的净收入、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投产后的营业利润连续3到5年达到5%、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净收入达到50%、还有那种不变更权属先许可再转化的情况。正职领导一般拿现金奖励。 鼓励科技人员去创业也有双通道选择:兼职或者离岗。离岗期间原单位暂停工资福利但保留人事社保关系。如果确实需要中止国家课题得按程序办。兼职或离岗必须签保密协议不能泄露秘密或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审批结果还得在原单位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绩效评价方面要把转化情况纳入职称评定等核心指标中去建立分类评价体系。有条件的单位还能设专项基金资助技术方法的提升。通过案例集和经验交流会把成熟模式复制到全国形成良性循环。 每年的4月1日前省级局和直属单位都得完成上一年度的转化报告把问题和成绩晒出来进行对比分析把数据统一纳入总局数据库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红线不能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把成果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更不能虚假登记骗取奖励一旦查实就要取消荣誉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罚确保整个转化过程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