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11月1日这天,广东给那些参与反走私工作的人、管运输的部门和搞物流的店家都立下了新规。南方日报消息称(见习记者吴静涵、记者姚瑶),这次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份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 新修订的《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把广东今后的工作重点全都给划了出来。通过规定谁负责干啥、怎么预防、怎么抓人、怎么处理这些事情,来回应新形势下反走私遇到的那些老大难问题。 以前没有报关单的货被查出来了怎么办?“水客”拉货的路怎么堵?各种运输工具怎么管?这些都是实际干活时最让人头疼的事儿。《条例》这回把广东这些年的实战经验都总结了出来,专门规定:谁也不能偷偷绕过海关监管,买东西带进来倒手卖;也不能利用自己的免税额度把免税品拿出来卖;更不能拉帮结伙让人干这些事。只要涉及收购、销售、代购、携带、运输、寄递、储存这些买卖,一律都得管。 至于以后怎么抓人呢?《条例》说得很清楚。执法部门要是发现可疑的出入境情况,可以直接把名单通报给出入境管理部门去加强监视。如果有处罚结果要落实,还得通报给商务部看。 不光是人要防,技术也得跟上。《条例》要求在走私最容易发生的地方多装摄像头、宣传栏和警示牌,海上也得设光电雷达监测器,而且这些设备以后都要慢慢连上反走私的技术平台。另外还得加大物联网和大数据的投入力度,给进出口货物建立个电子档案留底,盯着那些特别容易走私的东西往哪儿走。最后还得建立一套检查制度,用平台的技术手段盯着可疑的物流和资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