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追责传递生态红线信号,环境治理须从“督察推动”转向“常态见效”

在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问责通报发布后,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的问责名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是该省继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开展的第三轮大规模问责行动,涉及自然资源、住建、林草等多个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问责的142名干部中,有2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最高问责至厅级领导干部。

这种"督察-问责-整改"的模式已成为当前环境治理的典型路径。

统计显示,自2015年中央环保督察启动以来,全国已有超过1.5万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但值得深思的是,约60%的被督察地区会出现问题反弹现象。

生态环境部2023年督察"回头看"数据显示,有38%的问题属于整改不彻底或虚假整改。

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值得剖析。

首先,部分地方政府仍存在"GDP至上"的惯性思维,某省环境科学院的研究报告指出,在考核权重中,经济指标仍比生态指标高出2.3倍。

其次,基层环保执法面临"小马拉大车"困境,东部某县环保局反映,其编制人数十年未增,但监管企业数量翻了四倍。

再者,企业违法成本偏低,某化工企业污染事件中,罚款金额仅相当于其三天利润。

这种运动式治理已显现多重负面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评估表明,督察间歇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会回落5-8个百分点。

更严重的是,它导致基层形成"督察来了紧一紧,督察走了松一松"的应对心态,某市环保干部坦言:"现在大家更关注怎么应对检查,而非建立长效机制。

" 破解困局需要系统施策。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研究所建议,应当将生态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30%以上,并实行终身追责制。

目前,江苏、浙江等地已试点"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将县级环保部门调整为市级直管,有效减少了地方干预。

同时,要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对屡查屡犯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目前全国已有4200余家企业被纳入该体系。

从长远看,环境治理正在经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型。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增设按日计罚条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预测,随着数字化监管平台的普及,2025年前有望实现重点污染源全天候监控,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依赖人工督察的传统模式。

生态环保的答卷不应只在被问责时才匆忙书写,环保防线的牢固也不能仅在督察时才临时加固。

唯有基层单位和地方政府切实强化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建立起常态化的环保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才能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担当,从而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