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勤俭: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并非空穴来风

中新社记者蒋启明在现场用镜头记录下这一场景。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 郭超凯 曾玥) 3月4日这天,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摆开阵势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娄勤俭作为大会的发言人面对中外媒体回答了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方面的诸多问题。就在这个新闻发布会上,娄勤俭直截了当地指出,编纂这部生态环境法典的举动,绝不是仅仅把现有的法律文件简单地堆在一起而已。这部法典是中国的第二部冠以“法典”之名的法律,它所采用的是一种“适度法典化”的编纂方式。具体来讲,一是将现行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条文全部纳入法典体系中去;二是现行的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领域的制度规范也要被筛选出来纳入其中;三是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低碳发展这类急迫的法治需求,法典将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这就好比给今后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娄勤俭强调,制定这部专门的法典并非空穴来风。中国目前生效的生态环境法律已经多达30多部,但为了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这一“四梁八柱”式的制度体系装上更为稳固的底座,我们还是有必要搞出这部法典。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阶段,迫切需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这是新时代的法治标识。”娄勤俭解释说,从实践角度看,生态文明已写入宪法并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相关的制度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 至于如何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娄勤俭说这主要得益于编纂法典这一举措带来的改变。此前的分散立法方式存在重复和不协调等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紧密挂钩来看,这部法典将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