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邵斌指出,咱们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来就是为了让大家购物更放心,别再让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信息不对称。法律的本意绝对不是让消费者随便退货、不计后果。消费者在行使这个权利的时候,必须得讲诚实信用,这可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的那个《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退回来的商品必须“完好”,也就是得保持原样,配件和商标都齐全。邵斌律师强调,如果为了检查就把商品用了一大半,导致商品贬值很严重,那就不符合“完好”的要求了,商家有权拒绝退货。恶意退货不仅伤了具体商家的利益,长期下来还会抬高大家的经营成本,最后可能也害了那些诚信消费的顾客。 面对取证难、流程长、金额小维权成本高的情况,很多遇到麻烦的中小商家都选择忍气吞声,这就等于变相纵容了那些不老实的人。电商平台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责任可大了。平台得在让大家买得开心和维护公平之间找个好的平衡点。怎么优化退款审核、怎么认定证据、怎么区分合理退货和恶意退货、对那些搞破坏的人该怎么处罚,这些都是平台治理必须要补的课。 咱们都想有个清朗的网络交易环境,光靠法律不行,平台监管也得跟上,还得靠大家自己讲诚信。“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你的合法权利,但绝不能拿它当免费试用的借口。权利和义务是一起的,诚信原则才是基础。只有消费者诚实消费、商家保证质量、平台公正管理、监管部门有制度撑腰,咱们才能一起努力把数字经济时代的网络消费环境弄好。 最近浙江台州有个姓王的店主在社交平台上说了件事。他的店里卖了一套58.05元的宝宝周岁生日布置套装。买家签收几天后申请退货退款。虽然店里写着“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他也明确说了用了就不能退,但买家后来改理由说是“质量问题”,结果触发了平台的“极速退款”机制。 等店主收到货时傻眼了:拆开视频一看,气球明显充气过度都破了,餐椅纱裙乱糟糟的,拉旗的孔因为系丝带变形了,打气筒也坏了。整套东西都用过了没法二次卖。店主觉得这相当于让对方零成本搞了一次生日派对。目前这笔退款纠纷还在平台处理流程中。 这事儿不是一个人的错。这几年像这样“用完即退”的例子不少:有公司员工买服装参加年会后大批量退货;有学校家长给孩子买演出服,活动结束剪掉标签退回去……这些行为超出了检查的范围,其实是把自己的开销转嫁给了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