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两起典型问题 更推进形式主义整治和基层减负工作

问题——通报聚焦两个共性突出、影响面较广的“减负堵点”。其一,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推进内部数据共享、强化内控管理,自2023年8月起投资建设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并于2025年1月1日上线运行。然而,2025年中心分支机构制定的质量控制项目中,超过三分之二未纳入系统质量控制和管理监督范围,导致系统在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闭环上作用发挥不足,出现“建而不用、用而不实”的现象。其二,盘锦市教育部门落实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白名单”制度上把关不严。2025年市、县两级虽均制定“白名单”,但执行刚性不足。2025年以来,市县两级名单之外,公安、司法、生态环境、住建以及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和部分企业,曾在大洼区、兴隆台区中小学校开展宣传宣讲等活动。部分教师反映,此类活动往往需要临时调整教学安排,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影响,加重非教学负担。 原因——问题表象不同,深层症结相通,集中反映出治理理念与执行链条仍有短板。一是政绩导向与项目思维偏重,重“上马”轻“运维”。信息化系统建设往往被视为提升治理能力的抓手,但若缺乏流程再造、数据标准、岗位责任与考核约束,系统就容易停留在“上线即完成”的阶段,难以形成持续运转的管理闭环。二是制度落实“软化”,部门协同与边界意识不足。“白名单”制度本质是对进校园事项的准入管理,目的是把不必要的社会事务挡在校门之外。执行不严,既有把关责任未压实、审批流程不规范的因素,也折射出部分单位对教育规律、教学秩序缺乏足够敬畏,导致“想进就进、能进就进”。三是监督问责存在薄弱环节。无论是系统覆盖不到位,还是“白名单”外活动频繁进校,都说明在日常监督、问题纠偏、责任追究上还未形成足够力度,致使制度效能打折扣。 影响——通报所列问题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性,影响不止于个案。一方面,信息化建设如果不能与业务管理深度融合,不仅造成资源投入效益不高,还可能导致基层重复录入、线下流转与线上系统并行,变相增加事务性负担,背离“减负增效”初衷。另一方面,社会事务无序进校园会挤占教学时间、扰动课堂节奏,使教师将精力分散到组织协调、材料准备、活动接待等非教学事务上,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治理秩序。更值得关注的是,形式主义问题一旦某些环节形成惯性,容易带来“层层加码”与“责任下移”,使基层干部和一线教师在“应付检查”和“配合活动”中疲于奔命,削弱改革举措落地的实际成效。 对策——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并重,关键在“把责任压实、把制度做硬、把闭环做实”。在信息化建设上,应突出实用、管用、好用导向,推动业务流程与系统功能同步优化,明确质量控制项目纳入系统的范围、时限与责任人,建立数据录入、审核、预警、追责等机制,防止系统“只建不管”。同时,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将系统使用率、覆盖率、问题整改率纳入考核,推动信息化真正服务监管与内控,而非成为新的负担来源。“白名单”制度落实上,应深入细化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明确“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担责”,对名单外进校活动实行刚性约束和事前把关;对确有必要进入校园的事项,压缩频次、整合主题、优化组织方式,尽量减少对课堂的干扰。此外,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社会宣传、普法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有效衔接,避免多头组织、重复进校。纪检监察机关和涉及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常态化监督,对搞变通、打擦边球、以活动之名加重基层负担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前景——此次通报发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推动基层减负走深走实的鲜明信号。随着治理重心从“纠偏个案”向“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延伸,预计辽宁将进一步在信息化项目管理、教育领域“进校园”事项规范、基层事务清单化管理等完善机制,推动减负从“减数量”转向“提质量”、从“治表象”转向“治根源”。各地各部门只有把减负要求落实到具体流程、具体岗位、具体环节,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和监督的常态长效守住底线,才能让基层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

形式主义痼疾的治理,既需雷霆手段的督查问责,更呼唤制度设计的精准发力;此次通报案例再次警示:基层减负不是简单的“做减法”,而是要通过科学管理重塑工作流程。唯有将政策善意转化为执行效能,才能真正让干部群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投入到高质量发展的实干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