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那些事儿

咱们聊聊合伙创业那些事儿。创业这事呢,规矩得定明白。第一条天规是“投名状法则”,主要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怎么投、比例怎么定、股权怎么分;二是任务怎么分工、各自的活儿怎么干、谁负责啥;三是钱到底从哪儿来、用啥手段去赚、具体咋个赚法;四是谁去落实这些事、怎么执行到位、出了岔子算谁的;五是谁来当老大、是钱说了算还是技术说了算还是销售说了算,尤其是当出钱的人和拿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领导权到底有多大、集体投票权又该占几分。 还有就是罢免的问题,领导要是搞砸了咋办、战略走错了怎么办,遇到什么事儿才允许启动罢免程序。最后是退出机制,为了不把矛盾闹大,是按原价退股还是讨价还价退出呢?那损耗成本又该怎么算? 第二条天规是“翻脸法则”,也就是议事的时候得有规矩。比如战术上犯了错是换人还是换思路;战略上出了问题是换将领还是改战略;观点不一的时候是投票定胜负还是找专家来调和;人品不合是动手打架解决还是找法律仲裁;发生了矛盾是先控制住情绪还是赶紧把问题找出来;矛盾要是升级了是几个人群殴还是单挑;要是彻底撕破脸是把对方赶走还是大家一拍两散;如果动刀子了直接报案! 第三条天规是“绝不合伙法则”,这就讲哪些人坚决不能合作。比如有过诈骗经历的、说话不靠谱的、对父母不孝的、说话不着调的、混帮派的、太讲义气的、老是挑战规矩和道德的、斤斤计较的、喜欢抱怨的、喜欢八卦搬弄是非的、只会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的、总爱推脱抵赖的、有极端政治倾向的(做生意千万别玩政治)。 第四条天规是“必须有一个法则”,意味着团队里最好有这样的人:年纪稍大但不一定有钱的;脑子活络敢闯敢试的;踏实稳重能刹车的;节省开销会算账的;嘴巴利索说话实在的;善于玩社交网络的;有三年销售经验的(这不仅是创业需要找到的人,也是生命里值得找到的人)。 第五条天规是“分钱法则”,主要涉及怎么分钱。是按出了多少钱分?还是按技术贡献分?还是按出力多少分?或者是按拼命程度分?一般是拿出年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当分红,剩下的当发展基金。还有员工内部怎么分红、怎么给期权、怎么发奖金、以及哪些不能分的钱该拿去做公益处理。 第六条天规是“散伙法则”,分几种情况:要是以兄弟名义合伙的话,就把烂账烧掉重新开始;要是以哥们名义合伙的话,大伙哭一场各自回家;要是以朋友名义合伙的话,喝一杯老酒就各奔东西;要是以生意名义合伙的话,那就一纸判决一拍两散。 第七条天规是“管理法则”,这里面门道挺多。别打肿脸充胖子,能吃苦就多吃苦,办公条件先不讲究着节约成本。自己能干的活就自己干请人更费钱。必须请的人哪怕花钱也得请回来。先别想着搞品牌要追求市场。别上来就做一大堆产品把自己套死在系列里。一定要盯着一个主打产品单点突破野蛮生长。大多数时候领导都是干活的必须冲到第一线去。手里有点小权别摆架子没人鸟你。 用最快的速度给公司贴个标签让用户记住你。事情稍微稳定点抽空歇口气大家聊聊以后的事。不差钱的时候把合伙人中最笨的那个送去学习。成功了别得意忘形时时警惕市场随时会把你弄死。 公司有个模子样了赶紧融资做大。融资的时候别太死抠股份错失良机。玩资本比做产品轻松点玩平台比玩资本更厉害些能做成平台就做成平台别死磕自己的产品。 能活到最后的资本家都不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