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为买卖婚姻把钱退回去法院判退110000元

这起涉外婚姻的风波发生在2024年2月。当时,刘某向年近35岁的陈某承诺,能帮他牵线“越南新娘”。陈某被说得心动了,把黄某某视为救星。2月4日,陈某在黄某某家里见到了一位越南姑娘,第二天就签了《婚书》,约定礼金153000元。陈某的父母当天就把这笔钱交给了黄某某。后来,这个越南姑娘来到了陈某的家里。时间一晃到了2025年2月,姑娘找了个探亲的借口回了越南,从此就音讯全无。陈某和父母为此气得不行,把黄某某告上了闽清法院。他们要求把当初给的153000元礼金,加上10000元的介绍费一共163000元全退回来。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像黄某某这样以营利为目的搞涉外婚介是违法的。他们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黄某某得把钱退回去。法院觉得黄某某把婚姻当成商品来卖是不对的,当然得承担责任。而陈某和父母呢,他们明明知道买卖婚姻有风险却非要尝试,这也是他们的错。最终法院判黄某某退110000元并支付利息。黄某某不服气去上诉了,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