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里,司法公开是基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给记者讲了这么件事:今年来,各级法院把裁判文书放到网上公开,效果挺好,大家能看到法院怎么判决,也能监督法院工作。但最近裁判文书网上有些裁判文书把审判人员名字隐去了,案件案号也模糊处理,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些操作不太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明确说,根据相关规定,法官姓名和案件案号不能随便隐去或模糊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已要求立即整改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呢?因为这能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也是给社会监督提供窗口。裁判文书公开不仅仅是结果,还要展示整个审判过程和责任主体。法官在文书上署名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具体体现。如果隐去了法官名字,裁判文书就没有那么严肃和权威了。案子号是司法文书的唯一标识符,给查询、核实和引用判决提供了关键依据。如果把案子号模糊处理,就给造假留下了空间。 这次最高法对裁判文书上网规范的强调,给个人信息保护划清了界限。法律规定只有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还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定情况下才能隐去个人信息。除此之外的人信息应该进行技术化隐名处理。 如果随意扩大隐名范围不符合立法本意和改革方向。回顾司法公开进程:庭审公开、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还有执行信息透明化等每一步都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和担当。 这次最高法及时纠正了不规范操作是为了巩固改革成果,防止个别疏漏影响整体效能。只有把审判权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筑牢社会公平正义防线。各级人民法院应该以此为鉴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 最后让我们一起期待:中国的司法公开之路会越来越规范深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可见可感可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