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一位陈姓老人的诉求引发关注。年过八旬的陈先生向媒体求助,希望通过公证遗嘱,将存款留给共同生活多年的非婚伴侣。这个看似常见的民事安排,表现为老年家庭关系的新变化与现行法律规则之间的衔接问题。 据记者调查,陈先生与前妻育有一女,但日常生活主要由现任未登记伴侣照料。老人直言:“她照顾我比女儿更贴心。”老年群体中,未登记同居等类似关系并不少见。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再婚、同居等现象更为普遍。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继承制度,法定继承人范围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等近亲属,未登记伴侣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依法不享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专家表示,这类案例的焦点在于:一上,老年人需要陪伴与照护;另一方面,传统家庭结构与现实生活方式之间存在差异。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关于此类问题的咨询有所增加,但真正办理的人仍不多,常见原因包括对法律规定了解不足、办理流程不熟悉等。 不容忽视的是,类似情况在杭州并非个案。下城区徐奶奶将房产遗赠给邻居的案例,同样反映出老年人对“有人照料、有人善后”的现实需求。公证机构建议,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考虑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在明确照护义务的同时,也能更稳妥地保障受扶养人与受遗赠人的权益。 从更深层看,此现象也提示养老支持体系仍有待补强。随着家庭规模缩小、家庭养老功能减弱,如何形成更有支撑力的多元养老体系,成为需要持续回应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老龄研究中心专家建议,应加强普法宣传,完善意定监护等涉及的制度,同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可选择、可依赖支持。
“把话说明白、把事办在前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照护者负责。面对家庭结构变化与养老需求多样化,依法订立遗嘱或协议并非“冷冰冰”的手续,而是用法治方式守护亲情与信任、减少不确定性。让老年人晚年更安心、让照护者付出有回应、让家庭纠纷少发生,关键在于以清晰规则承载真实意愿,以前置安排替代事后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