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行政执法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某商贸公司西南角的铁皮棚仓库正在进行棚顶维护和拆除作业;两名作业人员在约4.5米高处施工,但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3月13日,执法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经查,两人从事建筑物装饰、清洁、装修及拆除等高处作业,但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企业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执法部门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安全生产无小事,持证上岗是基本要求。这起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仍存在安全管理漏洞。法律的红线不会因作业时间长短或任务轻重而改变。对作业人员来说,资质证书不仅是上岗凭证,更是生命保障。企业管理者应引以为戒,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