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海南二中院作出决定,把杨成杰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定为11.5万余元,还酌定给他5.7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加起来就是约17.25万元。法院认为,当地法院已经通过开座谈会和张贴通告的方式为他恢复了名誉,当面也道过歉了,所以就没答应他要登报道歉的请求;至于追究相关人员的错案责任,那是司法机关内部的事,跟国家赔偿没关系。杨成杰对此决定不服,就去找海南高院申请复议。 到了2026年1月6日,海南高院给出回复:维持了海南二中院的决定。高院认为之前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没问题;他要的那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没道理;还有什么维权费用也不在法定赔偿范围内。至于追责的事,高院说这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畴。不过据工作人员透露,追责程序已经通过别的渠道启动了,现在还在查呢。 杨成杰家属觉得虽然拿到了赔偿钱,但心里还是觉得少了点意思。毕竟这场官司打了两年半还没完全了结,案子带来的伤害也不容易完全好起来。大家都希望司法机关能更透明一点。这个案子从一开始认定是故意伤害罪到后来改判正当防卫,再到拿到国家赔偿款,其实是给大家伙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说明咱们国家的司法制度一直在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纠正错误。 再往前回溯一下,2017年8月,在海南省临高县得位村发生了一起事情。一个叫杨某全的村民喝醉了酒,动手去掐杨成杰9岁孙子的脖子。危急关头,杨成杰拿着刀把那个人给砍伤了。当时这事儿没被认作正当防卫。 到了2020年5月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后,杨成杰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坐了八个月的牢。 一直到2022年6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才决定再审这个案子。 到了2023年5月检察院终于发话了:不起诉杨成杰了,还明确说他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这就为后面申请国家赔偿打下了法律基础。 2025年5月,杨成杰向海南二中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他因为错误羁押和错误判决被关了243天,就向法院要总共约128万元的赔偿款,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有100万元。他还要求法院登报道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错案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和相关规定算下来:2025年公布的日平均工资是475.52元;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就是拿这个数乘以243天;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一半以下;关了六个月以上就算“严重后果”了。 后来法院核实后给了11.5万余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5.7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当地法院已经在处理消除影响的问题了所以没登报道歉;错案责任人员的问题不归法院管。 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反映了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持续审视和修正。把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采取的措施认定为正当防卫符合法律精神;国家赔偿决定展现了司法系统自我纠错的勇气;也显示出公众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认知落差和对追责透明度的关注。 杨成杰案的处理不仅关乎他个人权益的恢复,更重要的是夯实了社会公众对依法维权和司法公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