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达2.37亿元冬春救灾资金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广西近日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3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025年以来,广西多地接连遭受洪涝、台风、干旱、冰雹及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影响,波及范围广、影响较大,部分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受到冲击,基本生活面临压力。进入冬春季节后,气温下降、生活支出增加,受灾群众口粮供应、衣被保暖、取暖燃料各上的困难更加突出。 面对当前情况,广西财政和应急管理部门加快资金下达,推动救助措施尽快落地。此次下达的2.37亿元将重点用于缓解冬春季节受灾群众的实际困难,支持各地开展“温暖过冬”行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资金使用管理上,广西各级财政和应急管理部门完善救助机制,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组织摸排困难群众需求,分类施策、因户因人落实救助,提升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资金分配粗放。,各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提高救灾资金使用绩效。 从更深层面看,此次资金下达说明了我国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运行效率。通过规范的资金拨付机制、明确的监管要求和更有针对性的救助安排,提升了救助工作的及时性与公平性,有助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面对多种自然灾害叠加影响,广西通过救灾资金及时、精准投放——缓解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并救助组织、资金监管诸上继续提升效能。该“温暖过冬”行动既回应了当下民生需求,也为多灾地区完善救助机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随着各项救助措施落地见效,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