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小伙被妈妈告上法庭:“家里大事不跟我商量”

小陈22岁那年,遇到了一桩麻烦事,家里原本约定赠与他的那套房子拆迁了,本该拿到的钱却被他妈妈拿去投资,结果血本无归。作为台州临海市的一位市民,小陈因此把母亲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家里大事不跟我商量”。 这件事闹得很大,最后被闹到了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一次回访中,小陈见到了母亲王女士,两人的关系已经和好了。母子俩正忙着打扫房间,显得其乐融融。 说起这事儿的来龙去脉,还得从一套房子说起。这房子原本是小陈父母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判给了小陈。因为当时他未成年且跟着妈妈生活,所以房子一直登记在妈妈王女士的名下。后来房子拆迁改造,有一次小陈偶然和亲戚闲聊,才知道妈妈已经自己签了拆迁协议,并且领走了前期补偿款。 听到这个消息后,小陈心里很不是滋味。等他了解到补偿款被妈妈拿去投资亏光了之后,气不打一处来,于是把妈妈告到了法庭,要求她还钱。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觉得这种事太敏感了,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伤感情,所以决定尽量调解。 干警找王女士谈话的时候没急着说对错,就是随便聊聊家常。没想到这几句平常的话把王女士的情绪给勾起来了,眼泪哗哗地流。等她稍微平静点后,干警轻声问她:“母子之间哪有隔夜仇呢?你再仔细想想,儿子真的只是为了钱吗?他都22岁了已经是成年人了。当初说好房子给他,拆迁款自然也是他的钱。你擅自处理这笔钱的话,儿子感觉不到的只是利益损失吗?” 王女士低下头看着手机屏保上母子俩的合照说:“小陈其实是气我没和他商量?”“是啊”,干警说。“其实双方都有各自的想法”,干警又接着说:“你们母子要坐下来好好谈谈。” 为了让他们俩和解干警跑了好几趟调解室才行。 到了调解室后大家见面还是挺尴尬的但是双方都有低头的意思了“妈错了”,王女士哭着说“不该瞒着你收钱”。小陈也接过话茬:“妈我知道你这些年撑起这个家有多不容易”,最后双方达成共识:“以后家里的事咱们一起商量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