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这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把原东浩兰生集团董事长曹炜的受贿案子给判了,给他判了十年零六个月。在这次庭审里,法院弄明白了,曹炜在二十多年的工作里,利用了他在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做总裁助理、总裁事务部总经理的时候的便利,还有在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当副总裁,后来又变成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裁、董事长的便利条件,就去帮别人搞房产买卖、合作经营、接工程、招人这些事儿,一共收了人家2076万多块钱。这案子说明现在反腐在国有企业里还在继续搞下去。作为大公司的头儿,曹炜本来应该守本分干活,结果他拿企业的管理权和资源配置权去换钱,这就严重不地道。从司法调查的细节看,曹炜的受贿涉及了企业运营的好几个环节,也反映出有的国企内部监管和权力制约上还有漏洞。 从案子的特点看,曹炜违法的时间长,涉及的事多,还都跟企业经营的关键环节挂钩。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不想好好干活、不想守规矩了,另一方面也说明有的国企在转型发展时内部监督没跟上,尤其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管卡制约不够到位。最近几年国家一直在推国企改革,想把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审计监督做得更结实,但怎么把制度优势变成治理的真本事,还得在实践中慢慢琢磨。这个案子被依法判下来,表明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态度,也体现了法治建设的严谨和公开透明。 法院审理的时候考虑到了曹炜是自己去投案自首的、认罪认罚、还把钱都退回来了这些情节,在判刑的时候给了他一定的从轻处罚。既坚持要依法办事,又想着要教育他让人改过自新。在这种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反腐败的大环境下,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儿。国有企业可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顶梁柱啊,这些管理人员如果不干净那是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安不安全、市场经济秩序乱不乱的大问题。 以后得赶紧把国企的监管体系建得更完善一点,盯着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多看看;把廉政教育搞得更常态化、更有制度保障一点,把权力寻租的路子给堵死。同时还得把司法和纪检监察的衔接工作做得更好一点,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效率和吓唬力。展望未来随着法规制度越来越健全和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国企的治理体系肯定会变得更规范、更透明、更高效。 这类案件公开审理不仅是在强化法律权威嘛;也是在推动那种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形成嘛;为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嘛。 曹炜这个案子结了其实就是给国企廉政建设敲了一记警钟呀。它既是对坏人的惩罚也是对大家的提醒:权力是国家给的不是你私有的东西啊;必须得一直跑在纪律和法律这条道上才行。 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路上;只有坚持用制度来管着人再加上教育引导;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筑牢防腐败的思想堤坝;守护好国企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