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晋江全面开始收取垃圾费

从7月1日起,晋江全面开始收取垃圾费,这次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和费用问题,大家都要注意一下。这次调整就是为了规范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给大家介绍一下谁要交钱、怎么交、钱都用在什么地方了。这次政策覆盖了所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是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还是居民都要交。就像往污水处理费里扣钱一样,这次通过水费代收给市民节省麻烦。在市区六个街道,委托晋江市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起代收垃圾处理费;各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根据情况组织征收,他们要是也有自来水覆盖的话也可以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收费标准分两档:市区居民8元一个月,各镇居民和非居民都是3元一个人。对于非居民用户来说,国家机关等单位的收费标准是5元一个人一个月,商铺和大排档则是30元一间一个月。农贸市场和固定摊点也是30元一个摊点一个月。经济开发区参照乡镇标准执行。如果你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七类人群,可以凭借相关证明申请减免费用。当月用水量不超过5吨的居民用户也可以享受减免待遇。 垃圾处理费全部存入财政专户管理,只能用于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理等环节。如果逾期不缴纳垃圾处理费的话,单位会被处以最高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最高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拨打当地税务或财政部门的咨询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解答问题。这次政策具体如何实施还有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