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在秦岭深处上演。
1月17日,西安市某户外运动组织20余名成员在周至县翠峰山森林公园开展登山活动,参与者李某某因脱离队伍、自行选择路线而滑入山谷。
所幸其呼救及时被他人听到,周至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及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力量迅速集结,18日上午成功将其救出并送往医院救治。
由于伤情较轻,李某某当日返回西安。
这本应是一次成功的应急救援案例。
然而,悲剧随之而来。
就在搜救李某某期间的1月18日晚间,该户外活动组织负责人孟某某从西安赶至周至,决定独自绕道翠峰山继续搜寻李某某,结果陷入失联状态。
这一决定的危险性在于:其一,孟某某对山区地形不熟悉,独自行动缺乏安全保障;其二,当时正值恶劣天气窗口期,1月18日午后至20日夜间,周至县经历大范围雨雪冰冻、降温、吹风天气,能见度极低,地面湿滑,增加了迷路和坠崖风险;其三,作为组织负责人,其应优先与官方救援队伍协调配合,而非盲目蛮干。
周至县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孟某某失联报告后,再次启动搜救程序。
救援队伍投入人工、设备和直升机等多种力量,进行连续7天的地毯式搜寻。
由于翠峰山地形地貌复杂,沟壑纵横,崖壁众多,加之恶劣气象条件持续,搜救工作面临极大挑战。
部分救援队员在搜寻过程中甚至不慎坠入深坑,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1月24日,搜救人员终于在一处崖壁下发现孟某某,但其已无生命体征。
这起事件反映出当前户外活动组织管理中存在的多重问题。
首先,安全意识不足。
该组织对参与者的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导致李某某能够脱离队伍自行选择路线。
其次,应急预案缺失。
事发后,负责人缺乏理性判断,未能充分评估独自搜救的风险,也未与官方救援队伍有效沟通。
第三,法律认识淡薄。
根据相关规定,在秦岭保护区进行户外活动需获得审批,不规范的登山组织活动容易演变为公共安全事件。
从更深层看,这一悲剧也对全社会的安全文化建设提出了警示。
户外运动爱好者应充分认识到自然环保的威力,尊重生命的脆弱性。
组织者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队伍编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保险购置等环节。
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对户外活动组织的监管和指导,建立行业规范,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山川壮美,亦有其严苛一面。
一次脱队、一场天气变化、一次不按指挥的独行,都可能把风险迅速推向不可挽回的后果。
敬畏自然不是口号,遵守规则也不仅关乎个人选择,而是对生命、对家庭、对公共资源的共同责任。
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一次出发都有准备、每一次遇险有章法,才能让户外之美不被悲剧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