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火焰山”到“国家示范县”:福建长汀以水土保持撬动水资源交易与绿色发展新路径

上世纪80年代的长汀县,146.2万亩水土流失让这片土地饱受“火焰山”之苦。夏季地表温度高达70多摄氏度——红壤大片裸露——洪涝灾害频发,当地长期陷入“山光、水浊、田瘦、人穷”的恶性循环。卫星遥感影像显示,当时长汀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总面积31%,强度流失区植被覆盖率不足10%。转机出现在2000年,福建省委将长汀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系统性生态修复由此启动。治理团队探索“草灌乔立体配置”技术,先以马尾松固土保水,再补植木荷、枫香等阔叶树种,逐步构建稳定的复合生态系统。河田科教园监测数据显示,经过20年培育,土壤有机质含量从0.3%提升至2.8%,地下水位回升1.5米。生态修复的推进,离不开机制上的探索。当地建立“生态银行”制度,整合分散林地资源统一经营;推行“以奖代投”,对治理达标农户每亩补助500元;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崩岗治理,建成34个经济林示范基地。三洲镇万亩杨梅基地就是代表之一:昔日侵蚀区如今鲜果年产8000吨,带动2000余户农户年均增收1.2万元。生态效益和发展效益同步释放。朱溪河流域510万立方米水资源实现市场化交易,探索出“谁治理、谁受益”的路径;湿地公园年接待游客超过50万人次,生态旅游综合收入突破3亿元。更重要的是,长汀经验推动了治理理念的更新。2022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吸纳了长汀做法,其中“山顶戴帽、山腰系带、山脚穿靴”的治理范式,正在赣南、陕北等地推广。

从赤岭秃山到碧水绿洲,长汀二十多年的实践说明:生态修复没有捷径,只有坚持长期投入、科学治理,才能走出生态与发展的良性循环。长汀的经验也提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不是消极约束,而是面向未来的投入;不是短期负担,而是长期收益。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此探索为各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也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