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被罚5397.9元

2000年成立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如今摊上事了。信用中国把它的行政处罚结果给亮了出来。这份处罚决定书是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给的,编号是津规资(滨海)罚﹝2026﹞004号。原来,这家公司没经过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就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的大苏庄村,把集体土地占了建油井。这事儿违法了2019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和第四十四条。 根据法律规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得给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大苏庄村村民委员会把这359.86平方米的地退回去。他们还给没收了非法占地上盖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另外,对这种占用行为还得罚5397.9元。 别看这家分公司虽然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可它成立才20年。这回可真是捅了大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