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榆林市医保局了解到,该市在"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的高位,为全市人民提供了坚实的健康保障基础。
参保扩面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工程。
榆林市通过放开参保户籍限制,消除了不同群体的参保障碍,使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能够便利地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该市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对困难群众实施补助,确保低收入人群不因费用问题而放弃参保。
这些举措有效推动了参保扩面,使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多层次保障体系的完善是防止因病致贫的关键。
榆林市持续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协调机制,建立了具有榆林特色的大病保障制度。
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这一三重保障体系形成了纵深防线,既保障了基本医疗需求,又对大病患者提供了额外保护,同时对困难群众进行了兜底救助,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风险防范机制。
生育保障政策的创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榆林市系统优化生育保障政策,提高了产前检查费用支付限额,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及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生育津贴实现直达个人。
这些措施既减轻了育龄人群的经济压力,又体现了对生育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有利于缓解生育成本压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医保基金监管的创新突破是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榆林市率先建成"医保药品销售智能识别体系",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破解了医保药品二次销售防范难题。
截至目前,全市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监管系统共采集上传数据5.46亿条,拦截同一药品再次支付10.5万次,涉及费用975万元。
这一系统还向上报送有价值重复追溯码信息1000余条,向下发送8批次39.9万余条追溯码线索,实现了医保药品流通的精准管控,有效遏制了医保药品倒卖行为,保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榆林市医疗保障改革的实践表明,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双轮驱动,完全可以在现有财力条件下实现民生保障水平的显著提升。
其经验对于中西部地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也为全国医保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有益探索。
随着长期护理保险等新政策的落地,榆林正朝着"病有所医、老有所护"的民生保障新高地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