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遇上麻烦,怎么保护好干活的人的权益?长春净月法院最近用调解办法,把一起有15名工人参与的纠纷给解决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这次用了先行调解,把这事给妥善处理了。这就给大家做了个好榜样,既保住了大家的合法权益,也没耽误企业正常运转,法律和社会效果都不错。2021年3月,相关企业开职工大会,大家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随后大家就配合改制,跟新企业签了新的合同。可改制完了,企业让一部分人待岗,从2025年开始还只发70%的工资。15名工人就把这事告到了净月法院,要求解除新合同、确认老关系还安排工作,还有补足拖欠的工资。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给他们说了调解的好处,劝他们别走诉讼这条路。大家商量了一下,觉得行,都同意调解。这事儿就交给净月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调解员觉得这事儿挺复杂的,关系到企业改制和职工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容易闹大了。调解员赶紧找两家公司的代理人聊聊。一方面让原告那边先安抚好工人情绪;另一方面给企业发材料。 有个负责人对情况挺清楚,说愿意配合调解工作。但部分工人情绪比较激动,法院调解室就组织了一次协调会。三方把想法都说出来了。有一家公司负责人说公司已经开会研究了,正在推进解决。 大家商量好把期限再延长半个月。结果时间到了还没回音,就说等上级回复呢。工人们觉得是故意拖延时间。调解室又开了一次会向大家通报情况解读政策。这一次大家又同意再延长半个月。 这期间调解员一直盯着进度联系负责人催促办事儿。企业积极回应开董事会形成决议把15名工人都招回来重新签合同还上报总公司审批足额补发工资。最终大家都签了合同问题解决了提前拿到了当月的钱。 这起涉及群体性纠纷终于圆满解决了彰显了净月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调解时坚持耐心疏导和公心评判既维护了职工权益也顾全了企业形象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用行动践行了“如我在诉”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