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普法、后服务”

扬州这个地方,最近搞了个新鲜事儿,把老百姓对过年的那份期盼给护住了。话说农历新年马上就要到了,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置办年货。这事儿原本挺普通,可就在扬州这块历史名城,有人反映小区里搞“年货节”能不能当场杀猪,这可引起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注意。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这次处理问题,不光把矛盾给化解了,还顺便把执法理念给转变了,让老百姓心里暖烘烘的,给咱们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上提了个醒。面对这事,执法部门没像往常一样立马去查抄叫停,而是麻利地组建了个专项工作组,定了个“先普法、后服务”的大原则。工作人员亲自上门找物业聊了聊。他们拿着《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文,跟物业说得明明白白,为啥国家要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这规矩有多严。还举了实际例子讲私屠滥宰有多危险。这种先讲道理再管人的做法,先让物业在心里认了“理”。 不过话说回来,光知道不能干不行。物业虽然明白规矩了,可还是说出了心里话:大伙儿都想要新鲜的猪肉啊!眼看年货节马上要搞起来了,这咋办?执法者这时候变了身成了“协解员”,利用自己懂行的信息优势,主动给物业搭桥找了正规的屠宰企业和卖冷鲜肉的商家。这下子既守住了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让大家吃上了放心肉,把年货节给办成了。 更有意思的是到了年货节当天,执法人员又跑去现场设摊普法。他们给大伙儿发资料教怎么辨别好肉、买生鲜食品要注意啥,把法律知识变成了大家听得懂的大课。这种“干着活、讲着法”的招数真管用,让老百姓对法律有了实感。 这事儿其实是扬州这几年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服务型执法”的一个缩影。它有好几个好处:一是把过去那种只知道管的硬执法变成了软硬结合的软服务;二是让大家明白法理后愿意配合,矛盾就少了;三是不瞎折腾企业的生意;四是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现在局里已经把这种理念变成了固定的做法了。 法律要管用得靠人来实施。扬州这次在年货节风波里的做法告诉我们: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不矛盾。守住安全底线跟满足大家的需求完全可以一块儿走。新时代的执法不光要有力度守规矩,还得有温度让人舒坦、有精度帮企业发展。这种以普法开路、以服务为主的新经验给咱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写下了有价值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