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吴郡有个叫张旭的书家,字伯高,号季明。据说他平时爱喝酒,喝醉了常脱帽露顶在王公贵族面前挥毫泼墨,因此得了个“张颠”的绰号。到了天宝年间,唐文宗颁布诏书,把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和张旭的草书并称为“三绝”,“草圣”这个名号才正式落到他头上。张旭出身名门,他的母亲是陆柬之的侄女,也是虞世南的外孙女。陆家世代传习书法,这种家庭环境让张旭从小就打下了坚实的楷书底子。他早年做过常熟尉,后来官至金吾长史。虽然官职不算特别显赫,但他却把所有热情都给了笔墨。杜甫在《饮中八仙歌》里提到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每当张旭喝醉了,就会像疯子一样号叫着乱跑,还得赶紧抓笔写字。甚至有人说他是把脑袋按进墨水里来写的,酒醒后看自己的作品都觉得非常神异。这种“醉里得神”的状态让他的狂草带有一种难以复制的即兴感。 张旭学书的经历也很有趣。他曾经看到公主和挑夫在路上争抢道路时的状态,从中领悟到草书笔意的动荡感;后来又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器时的招式,“见其回锋转轴”,这让他领悟到了草书的神韵。李肇在《国史补》里把这些故事记录下来,成为后人“观物取象”的榜样。尽管张旭以狂草闻名于世,但他的楷书功底也很深厚。黄庭坚说“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苏轼也认为“未有未能行立而能走者也”。正是因为楷书打得牢实,他的狂草才显得“颠而不乱,狂而有理”。 流传下来的墨迹中,《古诗四帖》和《肚痛帖》最具代表性。《古诗四帖》写的是庾信《步虚词》和谢灵运的诗,通篇笔势纵逸如风,董其昌称赞它“有飞动之意”。全卷气势贯通且严谨法度兼备,堪称狂草的范本。《肚痛帖》仅三十字,记录了张旭自己肚子痛得难受想喝大黄汤的窘态。笔势如同神龙出岫般变幻莫测,干润对比强烈,一口气写下来气韵充沛。王世贞看后也赞叹它“出鬼入神”。 张旭的笔法传给了弟子怀素并被发扬光大,两人一起被叫做“颠张醉素”。颜真卿曾经两度辞官向张旭请教笔法,楷法和草法相互滋养才成了一代宗师。宋人评论说:“后人论书,至长史无间言”,张旭在书法史上几乎是零差评的存在。常熟老百姓为了纪念他,把东门方塔附近的一条街命名为“醉尉街”;以前还有一座“草圣祠”,上面写着对联:“书道入神明,落纸云烟;酒狂称草圣,满堂风雨。”苏州现在准备重建草圣祠,并打算仿照绍兴兰亭的布局来让这位“民族骄傲”继续在墨香里舞动狂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