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合成技术门槛下降、传播渠道多元化,利用“换脸”“配音”等深度伪造手段实施的诈骗呈现出迷惑性更强、传播更快、精准锁定人群等特点。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指出,此类诈骗通过伪造“可视化证据”突破公众对声音和视频的信任,易在短时间内造成财产损失,社会各方需共同提高识别与防范能力。
一、问题:从“冒充来电”到“伪造面孔”,欺骗方式更具沉浸感 传统诈骗多依赖话术和号码伪装,而深度伪造诈骗则将“看见”和“听见”变成工具。
诈骗分子往往通过视频通话、语音留言或短视频片段,制造“亲友急需用钱”“领导要求紧急付款”“涉案需转移资金核查”等情境,以逼真的面孔、熟悉的声线和强烈的紧迫感迫使受害者来不及求证,进而完成转账。
其关键危险在于:受害者并非缺乏防骗意识,而是被“真实性错觉”与“时间压力”同时裹挟。
二、原因:信息可得、技术可用、心理可控,形成链条化作案路径 从警示内容看,相关骗局常呈现清晰的“链条式”流程。
一是信息搜集更容易。
社交平台上大量公开的生活视频、合影、语音片段,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用于合成训练的素材;部分账号权限设置宽松,亲友关系、工作单位等信息也可能被顺藤摸瓜。
二是合成技术更“平民化”。
深度伪造技术的工具化、模板化趋势,使得非专业人员也可能快速生成相对逼真的音视频内容,降低了作案成本。
三是情境操控更精准。
不法分子往往以“车祸、被控制、要交费、要保释、要走流程”等理由制造恐慌,利用受害者对亲情、权威与风险的本能反应,压缩核实时间窗口。
四是资金转移更隐蔽。
通过指定账户、分次转账、引导下载通信软件等方式切割追查线索,增加挽损难度。
三、影响:个人财产与社会信任双重承压,企业与家庭均成目标 深度伪造诈骗一旦得逞,受害者直接遭受资金损失;更深层的影响在于对社会信任结构的冲击。
对家庭而言,“亲友视频求助”可能让老年人等群体更易受骗;对企业而言,财务人员或普通员工在“视频会议”“指令视频”等场景下被诱导付款,可能造成合同款、保证金等大额损失,并引发合规风险与内部管理风险;对社会层面而言,假冒执法人员要求转入“安全账户”的套路会损害公众对正规机关的信任,影响社会治理成本。
四、对策:守住“核实”这一关口,落实“三不二要”并强化联动治理 针对深度伪造的迷惑性,山西省消协提出的“三不二要”具有现实针对性,可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习惯。
底线是“三不”: 不轻信。
凡是通过视频、电话、短信等非见面方式提出转账要求的,即便“看着像”“听着像”,也应保持怀疑,尤其对“立刻、马上、别告诉别人”等措辞提高警觉。
不转账。
在未通过多渠道核实身份前,坚决不进行任何资金操作,把“先核实再转账”固化为流程。
不泄露。
减少在公开平台发布清晰正脸视频、长时间语音等可被利用素材;避免暴露身份证、银行卡、住址等敏感信息,合理设置账号可见范围,降低被精准锁定的概率。
关键是“二要”: 要核实。
遇到“亲友借钱”或“领导指令”情形,应挂断后使用通讯录中既有号码回拨核对,或通过共同熟人确认;家庭与团队可提前约定只有内部知晓的验证问题或暗号,在涉及大额资金时启用。
要警惕细节。
深度伪造往往仍会在表情连贯性、眨眼频率、口型同步、语音质感与断句逻辑等方面露出破绽。
更重要的是,正规司法执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或视频要求将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凡以保密为由阻止求证的,通常是诈骗的高危信号。
在个人防范之外,还需形成社会协同:平台应完善涉诈内容识别与处置机制,金融机构可对高风险转账加强提示与延时核验,单位应对付款审批、视频会议指令、财务流程进行“反欺诈加固”,社区与学校应强化对老年人、学生等重点群体的普及教育,推动防骗从“事后提醒”转向“事前制度”。
五、前景:技术发展不可逆,治理与素养需同步升级 可以预见,深度伪造将进一步与即时通信、跨平台传播结合,骗局更可能呈现“定制化、实时化”趋势。
应对之道不在于拒绝技术,而在于让验证机制跑赢欺骗机制:公众提升信息保护与核验习惯,单位完善流程与权限控制,平台、金融与监管加强联动处置,才能在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稳定社会信任与交易安全。
技术进步是双刃剑,在为社会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被恶意利用。
面对深度伪造技术带来的新挑战,需要政府部门、技术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形成合力,既要加强技术监管和法律约束,也要提升全民的数字素养和防范意识。
只有在技术创新与安全防护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让人工智能真正造福社会,而不是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