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升级 专精特新认定标准更加完善

问题——优质中小企业“量”上来了,“质”还需持续稳步提升。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成为稳增长、促就业、强链补链的重要支撑。但产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速的背景下,一些地区在遴选口径、评价尺度、培育服务供给诸上仍不够均衡:一方面,各地特色指标口径不一,容易出现标准不统一;另一方面,企业国际化发展、知识产权质量等新要求更突出,现有指标需要更好对接国际竞争和高质量发展导向。此次修订,正是回应“把好入口、育强链条、管住过程、服务更精准”的现实需求。 原因——用更统一的规则、更清晰的路径,提高政策工具的精准性与公信力。工信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表示,修订主要聚焦“四个加强”:健全培育体系、优化认定标准、加强过程管理、加强培育服务。其关键于统一评价尺度、完善梯度结构,让企业沿着“基础—骨干—标杆”的路径更可预期地成长,同时减少地方执行偏差,更提升“专精特新”评价的权威性和含金量。 影响——扩大基础面、提高含金量、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优质企业结构更合理。首先,新规在培育范围上作出调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并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同时明确申报路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小巨人”企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这有助于更早识别和支持“创新苗子”,形成从发现到扶持的闭环。其次,认定指标更强调质量与国际化特征,结合外向型企业实际,将细分领域国际市场占有率纳入标准,释放鼓励企业“走出去”、深耕细分赛道的信号。再次,知识产权指标更突出原创性与核心性,明确Ι类知识产权须为企业自主申请且排名前三,引导企业从追求数量转向高价值布局。此外,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各省自主设定的15分特色化指标,改为全国统一标准,有助于压缩“分数可操作空间”,提升遴选的公正性与可比性。 对策——以标准升级促企业补短板,以过程管理和服务供给提升培育效果。新规体现“适度抬升门槛、鼓励更高水平竞争”的导向:结合企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求。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为例,营业收入提高至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提高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提高至4项以上。这意味着,未来入选企业不仅要“专”,也要更“精”、更“新”,具备更强的持续投入能力与成长性。同时,修订强调指导地方健全优质企业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培育服务与动态管理,推动从“评一次”向“管全程、服到位”转变:既要把企业“选出来”,也要通过融资对接、技术攻关、人才引育、市场开拓等服务把企业“育起来”“推上去”,并以动态管理确保名副其实,持续提升专精特新品牌影响力。 前景——更高标准叠加更强服务,优质中小企业将更深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从实施安排看,《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并对过渡期作出衔接:为降低标准变化对复核企业的影响,在正式实施前已启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可按原标准执行。该安排兼顾政策力度与企业预期,有利于平稳过渡。展望未来,随着全国统一标准落地、梯度路径更清晰、服务体系更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有望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薄弱环节补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外贸韧性提升等上发挥更大作用。可以预期,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将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更多细分领域冠军、隐形冠军将加快涌现,为稳就业、稳投资、稳预期提供更有力支撑。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完善,反映了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取向。新修订的办法通过提高标准、统一尺度、扩大范围,为优质企业提出更明确的发展目标,也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清晰的路径。在新的政策框架下,中小企业应把握机遇,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