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东悦佳苑小区因物业费收缴率偏低,物业停运46部电梯,导致千余居民上下楼困难,再次把拆迁安置小区的治理难题推到舆论面前。这起看似普通的物业纠纷,背后牵连的是城镇化进程中多重矛盾的交织。问题表面上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对立。东悦佳苑物业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8元,在当地已属较低水平,但收缴情况仍不理想,最高时也仅约四成。由于资金缺口,累计拖欠的33万元电梯维保费难以覆盖日常维保和年检成本,物业最终以停梯方式催缴。此做法确实加剧了矛盾,也折射出物业运营的现实困境——收入长期不足时,基本服务都难以维持。更深层的原因,则与拆迁安置群体的特点及观念转变滞后有关。东悦佳苑为拆迁安置小区,业主多为南庆村拆迁农户,且老年人占比较高。部分业主在从农村进入城市的过程中,对物业的职责、服务边界及其必要性认识不足。一些人难以理解“以房换房”后仍需缴纳物业费,观念偏差直接影响缴费意愿。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同样受阻:544户中仅1户签字,反映出业主对城市社区治理规则和程序仍较陌生。由此形成了典型的恶性循环:欠费导致服务下滑,服务下滑深入加重不满和欠费,物业与业主都被拖入被动局面,问题愈发难解。其关键在于,部分征地安置工作更多完成了居住形态的转换——让农民住进楼房,却在观念引导、生活方式适应和社区规则融入上投入不足。对拆迁农户而言,需要的不只是住房,也需要对城市生活规则的理解与认同。类似事件在多地都曾出现,各地解法不一。去年郑州“梯控”争议通过法律途径推进处理,厘清了业主权利与义务的边界。杭州某安置小区则针对低收入拆迁户试行物业费阶梯补贴,由政府承担部分费用,既减轻业主负担,也保障物业基本运转。还有一些地方探索“业委会自治”,由业主自治组织参与管理决策,提升参与度与认同感,促成物业与业主的良性互动。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在于,把解决问题放在前面,而不是长期对抗。政府、物业与业主需要在利益平衡中寻找可执行的方案,通过制度安排与观念引导逐步建立互信。对拆迁安置小区而言,“住进楼”与“懂规则”应当同步推进:在安置过程中,除解决居住问题外,还需通过培训、宣传与制度设计,帮助居民理解并适应城市社区治理方式,逐步形成作为城市居民的责任意识。截至2月6日,东悦佳苑已陆续开通18部电梯,仍有28部停运。这说明矛盾正在缓解,但彻底化解仍需时间。主管部门可借此开展更深入的调研,针对拆迁安置小区的共性问题完善管理机制与支持政策。
东悦佳苑电梯事件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城镇化进程中的基层治理课题。旧村落消失的同时,更需要搭建衔接传统生活方式与现代社区治理的“桥梁”。正如社会学专家所言,“让农民变市民不仅是户籍的转换,更是服务理念与责任意识的同步升级”。这道基层治理的必答题,需要政府、物业与居民共同拿出更务实的办法与耐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