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毒品的新马甲

听我说啊,2024年6月末的江苏盐城出了个大新闻。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于某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就被当成典型案例给披露出来了。这位叫于某青的哥们儿是盐城市潘黄街道的无业游民,以前还因为违法犯罪进过局子。案子是在2024年6月26日上午开始的,一直持续到27日下午。他那两天像疯了似的,连续吸了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二十多支。到了27日傍晚,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反应也慢了半拍,竟然还敢开车上路。车子从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出来,一路经过西环路、青年路这些主干道,最后在潘黄镇北路跟鹿鸣路北边那一段撞上了大麻烦。交警后来是这么认定的:于某青先是逆向行驶撞上路边的护栏,然后去撞正常行驶的汽车,接着冲到非机动车道上把骑电动摩托的人给撞倒了,最后又是连撞带追尾好几辆车才停下来。现场那场面乱得一塌糊涂,好几个车都被撞坏了。事后警察把他扶下车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在发抖,走路都走不稳当,显然毒品的劲儿还没过去呢。鉴定结果显示,他的血、尿还有头发里都有依托咪酯这种东西。依托咪酯可是国家管得很严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了之后会让人兴奋、产生幻觉,特别容易出事儿。这个案子最让人无语的是,被告人明明知道自己都成那样了没法开车了,还非得往马路上冲。法院审理之后认为,他这就是拿大家的命不当回事儿。因为他是累犯,本来得加重量刑的;不过后来他交代得挺老实,也赔了一部分钱给受害人还取得了谅解,所以最后法院判了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这事儿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些所谓的“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毒品的新马甲。大家以后千万不要碰这东西,否则不光是危害自己的身体和安全,还得吃刑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