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评”“报警”作筹码频繁索赔扰乱经营秩序,沪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碰瓷式消费”案

今年2月至4月期间,无业女子王某在上海实施了一场精心策划的"碰瓷式消费"。

她先后入住20余家酒店、温泉馆、洗浴中心,每次消费后均以皮肤过敏、房间不洁、服务受伤等理由索要赔偿或免单,通过差评威胁、报警纠缠、长时间滞留等方式向商家施压,最终迫使17家商户妥协,非法获利7000余元。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为打击此类借维权之名行违法之实的行为树立了鲜明导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某的作案手法具有明显的预谋性和欺骗性。

她利用自身过敏性皮肤体质,在退房前故意抓挠皮肤制造过敏假象;有时提前将蟋蟀等昆虫带入房间,营造卫生不达标的场景;甚至在商家发现其入住前已确诊皮肤过敏的情况下,仍坚持要求赔偿。

更为恶劣的是,王某曾专门上网查阅消费纠纷相关法律条文,试图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此案侦办过程中,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针对案件证据分散、单笔金额较小的特点,向公安机关提出扩大排查范围、系统梳理王某消费轨迹的侦查建议。

通过调取入住记录、投诉内容、商家证言及监控视频等证据,最终将犯罪事实从最初发现的数起补充查明至20起,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从主客观两方面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

主观层面,王某在无稳定收入情况下,持续一个多月高频次更换住宿地点,每次消费后均以难以即时验证的理由索赔,专门选择注重口碑的服务行业商户作为目标,具有明显的"无事生非"故意。

客观层面,其通过语言威胁、舆论施压、滞留纠缠、频繁报警等手段在公共场所持续施压,迫使商家妥协,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的犯罪构成要件。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商家的财产权益,更严重干扰了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确凿证据,王某最终认罪认罚,表示愿意退赔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此案折射出当前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新问题。

一方面,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商家重视声誉、害怕纠纷的心理,将正常的消费维权异化为敲诈勒索的工具;另一方面,一些商家在面对恶意投诉时,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选择妥协,客观上助长了此类违法行为的蔓延。

法律界人士指出,消费者依法维权与恶意索赔存在本质区别。

正当维权基于真实的消费纠纷,诉求合理合法,手段文明理性;而恶意索赔则是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威胁、要挟等不正当手段,本质上是对法律的滥用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司法机关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既保护了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该案的依法处理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

在消费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的今天,既要畅通消费者正当诉求渠道,也要依法打击借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的行为。

只有坚持法治思维,才能构建经营者与消费者互信共赢的健康市场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