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5日报道,镇江的姜天圣和陈红生两位记者提到了这样一个情况:孟女在江苏省的镇江买了一辆车,当时贷款的事情谈妥后,她给商家交了1万元定金。可到了真正办手续的时候,商家说要再收1万元服务费。孟女觉得这不合理,她觉得买车前商家根本没提过有这笔钱要收,这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所以她要求把定金退回来。商家一开始没同意。镇江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查了一下,发现情况确实是这样,就要求那个汽车4S店把定金还给孟女。镇江消协也说了,根据《消法》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商家给顾客提供服务时,得把价钱标得清清楚楚,不能乱收费。如果有人没按规矩来搞捆绑销售或者收不明不白的钱,就是违反规定的。另外《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里也规定了,经销商得把价格和收费标准明明白白地挂出来。这次孟女的事就是例子,她有权知道自己要花多少钱,也有权自己挑。可商家事先没告诉她,还私自加项目多收钱,这就侵犯了她的权利。消协提醒大家,做生意得讲良心诚信。跟顾客签合同的时候,如果有一些影响大的服务项目得让顾客知道清楚了才行。还有买车的时候别光听销售说好听的话。签合同时得把买车的钱、车是什么样的、交车时间、送什么礼物这些都写清楚了。要是发现有强制买保险或者乱收费的情况,赶紧找商家沟通解决不了就找相关部门帮忙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