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部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 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守护舌尖安全

问题—— 食用农产品是基础民生产品,质量安全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处疏漏都可能带来风险。从产地到餐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是否合规,是否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是否做到产品合格后上市,直接关系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消费升级和城乡市场联动的背景下,公众对安全、优质、可追溯农产品的需求持续上升,监管也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责任落实。原因—— 公开信提出,风险防控的关键在于“责任到人、管理到点、记录到链”。部分生产主体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不一,仍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技术力量不足、投入品管理不够精细、追溯记录不完整等薄弱环节。加之农资市场品类繁多,假冒伪劣产品时有出现,若采购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完善,容易埋下质量隐患。另外,农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分散性特点,监管资源需要通过制度化手段实现更高效覆盖,推动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化、透明化。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影响不止于个体健康,还会带来更广泛的民生与产业后果:其一,削弱消费者信心,扰动市场秩序和消费预期;其二,损害产地品牌,影响区域特色农业竞争力;其三,抬高后端检测、召回、处置成本,挤压企业和农户收益;其四,易引发舆论关注,增加基层治理压力。反之,若能持续提升合格率与可追溯水平,有助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对策—— 围绕源头治理和全链条管控,公开信对生产经营者提出系统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殖户被明确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主体。生产企业需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技术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具备专业能力人员提供质量安全指导,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有人管、管得住、管到位”。二是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者需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肥料等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杜绝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从源头守住底线。三是坚持诚信生产与合格上市。公开信强调,生产、销售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不合格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依法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证随货走、证货一致”,以制度方式提升市场准入规范。采购环节倡导到正规农资单位购买农资产品,落实索证索票,降低假冒伪劣农资带来的风险。四是强化记录与绿色生产习惯。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并至少保存2年,为追溯管理提供依据;同时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等清理回收及生产场地清洁,保护产地环境,减少面源污染对质量安全的长期影响。五是主动接受监督与风险处置。生产经营者需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发现质量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消除风险。公开信同步公布农业违法线索举报电话,覆盖市级及各区县执法机构,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治格局。前景—— 随着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生产记录制度等措施更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将更强调“可追溯、可核验、可问责”。下一步,预计当地将通过技术指导、培训服务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推动生产主体从“应对检查”转向“按标准生产”,让质量安全成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投诉举报渠道更畅通、惩戒机制更完善,违法成本将进一步提高,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为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民生,也关乎民心。铜川市的做法反映了地方守护“舌尖安全”的态度与力度。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期待更多地区完善监管手段,建立更严密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也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