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游泳馆安全管理缺位致8岁学童溺亡 涉事企业违规经营被追责

2025年8月12日19时48分,常州市金坛区金桂路1536号段玉裁中小学游泳馆发生一起溺水事故。一名8岁男童泳池深水区游泳时因动作变形沉入水中,约2分钟后被现场一名成年游泳者救起,但已失去意识。经11天抢救,男童于8月22日10时17分不幸离世。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反映出涉事游泳馆在安全管理和制度执行上的严重漏洞。 原因: 调查发现,涉事游泳馆虽于2017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但运营管理混乱,存在“层层委托、转租经营”问题:运营管理单位将场馆委托给第三方,第三方又转包给实际经营企业,导致安全责任被弱化,现场管理形同虚设。 具体问题包括: 1. 未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违规使用他人许可经营; 2. 救生员配备不足,临时招募未成年学生充当救生员,事发时在岗救生人员未履行职责; 3. 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现场张贴的制度为前经营单位遗留,未建立与实际操作相匹配的管理体系; 4. 安全培训不规范,日常巡查和监督缺失,救生员长时间分神无人纠正。 影响: 游泳项目本身具有高风险性,此次事故不仅给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也为公共体育场馆的安全管理敲响警钟。调查显示,许可审核缺失、救生力量不足、现场管理松懈等问题叠加“层层转包”导致的责任模糊,最终酿成悲剧。 类似问题在行业中并不少见:部分经营者借用资质、临时顶岗、制度应付检查;部分委托方和管理方在分包后忽视安全责任落实,误以为“签合同即尽责”。 对策: 针对调查结果,建议从以下上改进: 1. 严格许可管理,杜绝无证或借证经营; 2. 按规定配备持证救生员,禁止未成年人担任关键安全岗位; 3.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责任到人、可追溯; 4. 明确委托链条中各方的安全责任,设置分包“红线”和退出机制; 5. 依法追责,加强警示教育,推动行业规范。 前景: 调查报告建议通过依法治理和严格监管规范高风险体育项目运营。未来若能推动公共游泳场馆在许可、救生配置、巡查、培训等实现标准化,并对“层层转包”模式加强监管,有望从源头减少类似事故。

一个孩子的生命逝去警示我们:安全不是墙上的标语或合同中的条款,而是每个责任人的切实行动。只有严格准入、落实救生力量、厘清责任链条,才能让公共体育场所真正成为安全、健康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