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资湖放生,谁都不能当看客

2020年12月,常州市的徐某在没向任何部门打招呼的情况下,花大价钱从刘某那儿买了黑鱼和鲶鱼,打算在钱资湖放生。谁知道刚到那儿就被工作人员和路人给拦住了。没办法,两个人开了十多公里的车,跑到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硬是把25000斤鲶鱼一股脑儿倒进了水里。这一下可好,水面上漂满了死鱼,气味难闻得很。常州市金坛区和溧阳市的渔政队忙坏了,连着打捞了十天,总共捞出20208斤死鲶鱼。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一鉴定,这些鱼正是外来入侵物种革胡子鲶。华南师范大学的专家算了一笔账:光补偿直接损失就要7427.6元到44565.5元不等,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也在5000到6000元之间,专家评估费更是高达18000元。这一下子,原本是好心放生,结果变成了杀生,把当地的渔业资源、水的自净能力还有生物链全都给搞乱套了。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最后给出了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被告两人没依法报备就擅自投放外来物种,破坏了水里的生态要素,侵害了公共利益。除了要赔偿实际的损失,还得给个惩罚性赔偿5000元。法院最终判他们得赔3万元生态资源损失、5000元服务功能损失和1.8万元的专家评估费;那笔惩罚性的5000元也得掏。所有的赔偿款都必须专款专用,专门用来修复长荡湖的生态环境,还有宣传生物安全法治。 庭审的时候,专家辅助人刘昌景博士说了句大实话:“盲目放生就等于生态杀人。”外来物种入侵现在已经成了国家安全的大问题,那些不懂科学、没有监管的善举,很可能让本地的物种灭绝、水变得又脏又臭、生物链彻底断掉,最后遭罪的还是咱们人类自己。 这个案子不光是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的民事公益诉讼,还率先用了惩罚性赔偿的办法给后面的案子做了个参考。法院还探索了一种新的做法:不是赔完钱就算了,而是把这笔钱用到防范风险上去。通过这种做法来告诉大家怎么守法、怎么宣传法律知识,让大家知道“先报备、再放生、选本土”才是正经事。 给普通人提个醒:放生前先查查这东西是不是外来入侵物种;选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报告审批这道手续千万不能省。如果不报告去放生,可能会被罚款甚至坐牢。 最后说一句:生态保护谁都不能当看客。大家在湖边、山里或者江边准备放生的时候多想想:这条鱼、这只龟或者这只蟹到底是不是这片水里的原住民?它们真的能帮着环境变好吗?只有合法、科学、理性地去做这些事,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和对自然最深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