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传递出持续从严打击拐卖犯罪的明确信号。拐卖妇女儿童严重侵害基本人权,不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灾难,也对社会治理提出现实挑战。当前,此类犯罪出现跨区域流窜、链条更隐蔽等新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应的负责人表示,拐卖犯罪多由非法利益驱动,一些偏远地区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客观上给“买方市场”留下空间。此类犯罪造成被拐人员身心伤害,并引发家庭破裂、基层治安压力上升等连锁问题,与群众对安全与稳定的期待形成冲突。司法机关围绕打击与治理采取三上举措:在刑事打击上,坚持依法从严惩处,2025年拐卖案件重刑适用率较普通刑事案件高出10.66个百分点,增强震慑效果;在源头治理上,改变以往“重卖轻买”的倾向,对收买行为做到“应判尽判”,对伴随发生的相关犯罪依法数罪并罚,压缩犯罪空间;在社会协同上,完善“司法—行政—社会”联动机制,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开展安置帮扶,并通过庭审直播等形式加强普法,提升公众防拐意识。值得关注的是,相关工作也在推进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被拐儿童快速解救绿色通道等技术防控体系建设。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配套法规完善,“十四五”期间拐卖犯罪发案率有望持续下降,但要深入降低风险,仍需补齐偏远地区法治短板,并加强跨境犯罪协作等关键环节。
拐卖妇女儿童触碰人性底线,也考验法治与治理能力。依法严惩拐卖者、对收买行为不姑息、对被害人救助与保护持续跟进,既是对正义的回应,也是对社会共识的维护。只有以更严格的执法、更完善的综合治理和更可及的救助保障形成合力,才能让“反拐”从阶段性高压走向常态化长效,守住家庭安宁与社会稳定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