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专项监督显成效:去年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 26亿元违法查扣冻资产获返还

当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权益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问题的症结在于,一些地方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明显的不规范现象。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这些问题表现为多个方面:有的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有的则相反,对不应当立案的案件违规立案;有的涉企刑事案件应当撤销而长期未撤销,形成"挂案"现象;有的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地冻结企业资产;有的甚至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民事经济纠纷。

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直接侵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破坏了法治营商环境,削弱了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

为了有效纠治这些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了系统性、针对性的监督措施。

在刑事案件管辖权审查方面,检察机关加强对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的监督,共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确保刑事案件管辖权得到规范行使。

在涉企强制措施监督方面,检察机关重点关注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行为,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有效保护了企业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方面,检察机关加强对立而不侦、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未重新移送等案件的监督,共推动清理4300余件,防止案件长期搁置对企业造成的持续伤害。

在民事经济纠纷处理方面,检察机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共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维护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正常经济活动。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坚决查处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

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这充分表明,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权益的同时,也在严肃查处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也取得了重要成果。

共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既维护了企业的内部治理秩序,也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一系列监督成效的取得,反映了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担当。

通过精准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检察机关不仅直接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增强了市场主体对法治的信心。

这对于进一步完善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清理“挂案”、纠治不当“查扣冻”、规范异地执法与管辖权行使,既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现实回应,也是对公平竞争秩序的制度性守护。

期待以专项监督为契机,把个案纠偏转化为机制完善,把问题治理升级为系统治理,让每一起涉企案件都经得起程序与事实的检验,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可靠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