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福州将闽江封禁禁渔期

福州市要搞个动作,把闽江给封禁起来了。禁渔的时间就是从3月1日到6月30日,这段期间,在闽江的水里面,啥都不让抓。记者冯雪珠和通讯员林靖最近也都收到了这个消息。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发话说,要把禁渔期给管理好,让水里的生物得到保护,顺便也把闽江的生态环境给维护起来。 这次封禁的范围是从水口库区闽清境内开始,一直到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那里的闽江干流江段,还包括了乌龙江。除了休闲渔业和娱乐性的垂钓,其他所有的捕捞作业都得禁止。水里那些布好的渔具、网具,大家要在3月1日之前自觉收回去。如果到时候还没收回,渔业部门就要给直接拆掉或者清缴掉。要是谁还敢在这个时候违法捕捞,马上就会被抓起来,根据法律严肃处理。严重的还得交给公安机关去处理。 相关的法律责任也都列清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一些处罚措施:比如用炸鱼、毒鱼、电鱼这些方法捕捞的人;还有那些违反了禁渔区或者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以及使用禁用的渔具去搞的人,都要把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给没收了。罚款方面也是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话还要没收渔具和吊销捕捞许可证。要是特别严重的情况,连渔船都可以没收掉。构成犯罪的话就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了。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也提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果是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的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去抓鱼的话,情节严重的人就会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还发布了一个规定,说在这些情况下进行捕捞的行为应该立案追诉。 所以大家可得注意了!这次这个禁渔行动可是非常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