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查处三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警方提醒严守航空管制红线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普及,民用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航拍、测绘、娱乐等领域。但部分使用者法律意识不足,非法"黑飞"现象频发,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泰安市公安部门查处的三起违规飞行案件,再次敲响了规范管理的警钟。 被处罚的三名人员在操控无人机时,既未进行实名登记,也未获得飞行批准,直接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这直接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该条例,未经实名登记飞行的,公安机关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无人机"黑飞"的危害不容忽视。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涉密单位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等八类区域被划定为管制空域,禁止未经批准飞行。这些规定并非多余,而是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量。在演唱会等人员密集场所,无人机坠落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闯入管制空域会直接威胁军民航空通安全,对航线飞行和活动安保构成重大风险。违规飞行还易引发设备损毁、责任纠纷等问题。 国家对无人机管理的规范力度在不断加强。《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需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出飞行申请。飞行活动获批后,还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经确认后方可起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表明国家对无人机违规飞行的处罚力度在升级。 为确保无人机使用的合法合规,相应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飞行前必须完成实名登记,通过官方渠道核查飞行区域是否为禁飞区或管制空域,涉及管制空域的需提前申请批准。飞行中要严格遵守高度限制,微型飞行高度不得超过真高50米,轻型、小型无人机飞行高度不得超过真高120米,严禁闯入人员密集场所和管制空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飞行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全程陪同监护。提供陪飞、航拍等无人机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取得涉及的资质,规范服务流程。

无人机飞行看似简单,本质却与公共安全紧密相连;一次未登记、一次误闯管制空域,可能带来的不仅是行政处罚,更可能触发不可逆的安全后果。让低空更安全、让应用更可持续,既需要监管部门依法严格执法、完善服务,也需要每一位操作者把规则放在起飞之前,把责任落在操控之中,共同守住城市上空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