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块买高仿奢侈品首饰的陈女士起诉卖家退一赔三,法院判了。最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法院最终认定合同无效,给陈女士退还货款,但没支持她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邓女士给陈女士发了所谓“宝格丽”、“卡地亚”、“梵克雅宝”等高仿首饰的链接。价格是每件2400元、3000元。陈女士问邓女士这是真的吗?邓女士说不是真的,是定制的含K金。陈女士买了这些首饰后感觉分量、做工都不对,就申请退货,邓女士拒绝了。陈女士把这些首饰挂在二手平台卖掉了一条高仿“卡地亚四钻手镯”,另两条项链和手镯留下了。2024年10月,陈女士花了800元检测费,把这两件东西送到机构鉴定。结果显示这些东西的主要成分是铜和锌,表面没有金覆盖层。陈女士就把邓女士告到奉贤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陈女士拿的两条项链和手镯是邓女士卖的。她们在聊天中确认过邓女士卖给陈女士的都是高仿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邓女士得把货款退给陈女士。陈女士手里的两条项链和手镯也得给邓女士拿回去。邓女士要付给陈女士一半的检测费也就是400元。因为双方都知道这是假货还要交易,所以都有责任。 法院把这件案子判下来了:合同无效;邓女士退5400元货款给陈女士;陈女士把项链和手镯还给邓女士;还得给陈女士400元检测费赔偿。因为合同无效,法院没支持她要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