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用内部账户充值工资支付被法院给狠狠打脸了

你说企业喜欢用内部账户充值这种奇怪的方式代替工资支付,结果被法院给狠狠打脸了。这下好了,用人单位不仅要赔偿经济补偿,还得给劳动者赔礼道歉。这事儿发生在2020年11月的时候,李某到这家公司入职了。他们之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着。时间一晃就到了2024年12月,这家公司给李某发工资的时候就开始玩花样了。他给李某的银行账户转了7000元,剩下的1000元就直接充进了公司内部管理系统的个人账户里。李某一听这不乐意了,觉得这就是强迫消费呢。他立刻给公司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李某把事情闹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员会看后觉得李某说得有理,直接支持了他的请求。公司不服这个裁决,把案子又告到了法院。法庭上大家就为这1000元争得面红耳赤的。李某拿出银行流水和聊天记录证明这笔钱是2024年11月的工资的一部分。公司却辩解这是福利发放,还说事后已经把现金补上了。可法院听不进这一套说辞啊。法院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得把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给员工才行。这家公司把部分工资转成内部消费额度肯定是不对的,剥夺了员工自由支配这笔钱的权利。法院也说了虽然事后补了现金但这个事实改变不了违法事实。李某解除合同时公司确实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了所以必须给补偿。一审判决下来公司不服上诉了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据说涉案公司现在已经把判决里的钱给付清了。法官还专门说劳动报酬是维持生活的根本保障按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谁敢乱来都不行。别想着搞什么内部充值卡积分代金券之类的替代方式来骗工资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劳动者权益还可能涉及违规风险。这次判决摆明了拒绝非货币支付这种创新方式坚决捍卫了工资货币化支付的原则告诉大家薪酬支付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里来做规范用工诚信守约是正道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遇到权益侵害一定要积极用法律途径解决这次判决给大家吃了定心丸有信心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