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不动产物权立法虽通过《民法典》物权编基本完善,但不动产登记法仍处于滞后状态;孙宪忠代表指出,分散的登记制度不仅增加交易成本,还易导致信息重复与权利冲突,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公民财产权益的保障。 该问题的根源于现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仅为临时性法规,缺乏法律层面的强制力和系统性。2014年该条例实施以来,虽初步规范了登记行为,但未能完全解决部门分割、标准不一等深层次矛盾。孙宪忠在议案中强调,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核心环节,必须通过国家立法确立其权威性,以匹配《民法典》对财产权利的保护要求。 分散登记制度的弊端已在实际中显现。一上,不同地区、部门的登记规则差异导致权利认定模糊,增加了司法纠纷风险;另一方面,信息孤岛现象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自然资源部数据显示,2025年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上升12%,其中近三成因为登记信息不透明或程序不规范。 针对这一问题,孙宪忠提出的立法方案聚焦三大核心:明确物权公示原则、强化登记司法效力、规范机构责任认定。议案建议参考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成熟经验,构建"申请—审查—公示"的标准化流程,并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全国登记信息联网。全国人大财经委对此表示,该立法已连续纳入两届人大常委会规划,当前亟需凝聚共识加速推进。 展望未来,不动产登记法的出台将明显提高产权保护水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指出,统一立法不仅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还将为农村土地改革、资产证券化等重大改革提供基础支撑。随着立法进程提速,我国物权制度体系将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