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法院把审判车开进了金华镇人民政府的大院里,把被告人王某某和鲁某某送上了法庭,给

2024年2月,观山湖区法院把审判车开进了金华镇人民政府的大院里,把被告人王某某和鲁某某送上了法庭,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这天来旁听的有100多位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翁贡村的黄土坡上曾经盖过一个养鸡场,这个场房建成后一直没人住。后来因为要建翁贡安置房项目,这里的房子被划入了征收范围。有人想趁机多捞点好处。 已故的王某清就是那个想发拆迁财的人。他让亲戚王某某还有同乡鲁某某帮他买了28户人家的户口本,让别人代签字,好把房子登记在那些“空户”名下。他们还故意编造了房子的修建时间,好让拆迁时多算面积。这笔钱骗到手后,王某清分别给了王某某30000元好处费,给了鲁某某38000元。 最后的结果是:王某某一共帮办了4户手续,骗走了国家征拆补偿款2549774.4元,还想要4套房(未遂);鲁某某办了3户手续,骗了920085.6元补偿款,还拿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建造成本经核实是582063.9元)。 主审法官郭鹏解释说,像这种用假户口头去套取国家钱财的做法数额特别大了就构成诈骗罪。征收补偿款是公共财产,谁也不能私自占有。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布判决结果:王某某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鲁某某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两个人都被罚了五万元钱。 金华镇金龙村的刘鸿听了心里很有感触,他说以前听说有人靠种房子、种树就能多拿补偿款时心里不平衡,以为没人管得了。今天亲眼见到这两个人因为犯法被判刑,心里受到了震动。 罗祥毅是金华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说这次宣判清楚地划出了一条红线。征收工作必须按规矩办,谁要是想钻空子、谋私利肯定会付出代价。 被告人王某某在采访中承认自己以前心存侥幸以为户口是真的就没事了。他退了赃也交了罚金,感谢法院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王明元、杨唯、胡丽华这些记者把这个案子的前因后果都记录了下来。郭鹏法官特意提到把审判搬到案发地公开进行是为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这也是法院主动参与基层治理、保障项目建设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