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水晶手串要收20% 手续费

前不久,四川自贸区法院判了个事儿,说买水晶手串要收20%手续费。这事是这么来的,小王在社交平台看到小赵卖水晶,聊天里小赵说得挺好,有7天鉴赏期。小王挑了一款,2月9日就扫码付了2万多。2月12日他收到货后,觉得实物不如预期,价格也不对,想退货。结果从15号到17号,他好几天问小赵退货地址都没人理。18号的时候小赵回复说超过鉴赏期了,要扣20%手续费。小王觉得自己是按7天的要求办事的,对方就是拖着不给处理,这就把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的记者钟晓璐告到了法院。 小王想让小赵退钱并赔违约金。小赵觉得小王不是质量问题退的货,手串戴了会有磨损影响二次销售,扣点手续费合理。法院看了聊天记录说,双方没签合同但也算买卖关系了,之前说好的7天鉴赏期得算数。正常理解应该是收到货后7天内自己挑挑看要不要退,不是从发货算起。小王12号签收的货,15号就开始问地址了,完全符合规矩。水晶到手第三天就提出退货也没有磨损问题。最后法院判小赵退给小王21300元货款。